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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承重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询价公告

2020年05月27日      有910人浏览过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承重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承重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二、项目编号:HRCEZ2020-125;

三、采购预算:3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

1、档案室承重加固设计;

2、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档案室加固设计成果;

3、档案室加固期间的旁站技术服务。

五、计划工期:中标后一周内完成档案室承重设计及出具设计成果;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证件齐备、合格有效(包含本项目经营范围);

4、具有国家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5、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旁站服务必须30分钟内到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获取文件时间:

1、凡有意参加者,2020年5月25日起至2020年5月2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 11:30时、下午15:00时 ~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鄂州市武昌大道497号东方名居5号楼独单元10层1002号房)。

3、领取方式:自行领取。

4、获取要求:获取文件时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是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不作要求,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1、送达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武昌大道497号东方名居5号楼独单元10层1002号房)。

2、截止时间: 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鄂州市武昌大道497号东方名居5号楼独单元10层1002号房)。

(二)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及网址:

采购人: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90号

联系人:琚主任;朱主任

联系电话:0711-3389876 ;0711-3389875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武昌大道497号东方名居5号楼独单元10层1002号房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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