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第六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武汉市第六医院保健楼加固工程保健楼加固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0104-2103-ZCGC0192
项目名称:武汉市第六医院保健楼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93206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46.93206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保健楼加固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质保期:2年,防水5年。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对供应商和响应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须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限结构补强)资质及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成交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指南、CA申请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操作指南、投标人开评标线上操作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22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500.0000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遇到的技术问题、递交响应文件遇到的问题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02号会议室。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第六医院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168号
联系方式:
3.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3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工、周工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箱:zhaobiao4bu@163.com
2021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