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亚澜湾大酒店(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10 16:42
【项目概况】 原亚澜湾大酒店(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KW20230607F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原亚澜湾大酒店(综合楼)房屋安全鉴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万元)
6、最高限价:30(万元)
7、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宜昌市猇亭区金猇路,建筑面积约18874.08平方米,建筑层数12层,因该房屋部分构造柱钢筋外露、楼板出现大规模裂缝和渗水、承重梁变变形严重、外墙砖和混凝土风化严重并大面积脱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现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并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采购范围: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房屋实测,主要包括平面、立面、剖面、花饰构件等,为本提供房屋改造安全鉴定,抗震鉴定,并出具可靠性鉴定报告,出具安全鉴定结论。包括结构承载力验算、安全性鉴定评级、使用性鉴定评级、可靠性鉴定评级(结构构件、结构子单元、鉴定单元);外观质量及结构损伤检查;使用条件和环境的调查与检测。
9、服务期限: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提交测绘成果及鉴定报告。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
1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2、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 及其相关配套文件) 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供应商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
包含采购需求的检测内容)。
(2)供应商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检测能力应包含本项目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要求的检测范围。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7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宜昌市猇亭区门户网(http://www.xiaoting.gov.cn/)上发布。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正大路26号
联系方式:138866786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凯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03号YOU+青年中心2号楼5楼
联系方式:188272809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然
电话:1882728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