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洪湖市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施工核医学加固工程分包计划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4-14 12:00:00 | 联系人: | 刘阳 | 联系电话: | 18273779002 |
联系邮箱: |
招标文件 | |||
项目名称:洪湖市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施工核医学加固工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被邀请单位全称): 洪湖市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 已由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我公司现在决定将该项目的核医学加固工程 专业作业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我公司组织的劳务作业招标活动。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报出最优价,并同时在我公司电商采购平台(http://tb.hnjgcg.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授权书等相关资料,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贵单位对招标书、招标流程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1 招标人不承诺选择最低报价的投标文件。 1.2如有必要,招标人有权通过意向书,让中标人在合同签字生效前开始必要的技术工作。 1.3投标人不得转让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 线上投标:按照湖南建工电商平台相关要求填报。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2024年 月 日 时前将相关投标疑问通过“湖南建工电商平台”(http://tb.hnjgcg.com)提交,由招标人通过平台统一答复。招标人将视需要通过“湖南建工电商平台”(http://tb.hnjgcg.com)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3.1.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3.1.2本招标文件; 3.1.3相关的法律法规。 3.1.4相关公司规定 3.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所列的内容。 投标人应按照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要求的资料,如投标人中标,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考察,如发现有与投标文件不符之处,招标方将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的权力。 3.3投标报价 报价依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数量,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条件、结合市场行情、企业承受能力、利润预测、竞争状况及让利设想等自主确定。 3.3.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00000.00 元(含税)。 3.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 3.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3.5投标文件的修改 如投标文件出现下列错误,应按以下方式修正并确认: a. 单价累计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 b. 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达的数值为准; c. 文字表述与图形不一致,以文字表述为准。 四、开标及评标 4.1开标 4.1.1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评标 4.2.1评标的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2.2评标原则:评标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进行评标工作。 4.2.3评标内容: 招标人根据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供货综合情况、质量承诺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4.2.4评标程序: 1)招标人首先按照招标文件废标条件剔除无效标书。 2)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进行打分。 3) 依据评标办法,招标人直接确定得分最高者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五、中标通知 5.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在开标后14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2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六、签订合同 6.1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6.2拒签合同 6.2.1除非供货合同与招标文件有重大背离以外,如因中标人原因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 | |||
合同名称 | 专业分包合同 | ||
合同主要内容 | 详见合同 | 工期要求 | 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 |
质量要求 | 应按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 使用范围(数量) | 洪湖市人民医院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综合楼施工核医学加固工程 |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
1.价格 | 投标人根据标包内容报价。 | ||
2.付款 | 1、乙方工程款支付同步甲方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支付条款,(1)承包人于每月 25 日前提供当月度工程进度报表及下月度施工进度计划报表、资金需求计划报表(一式叁份),报发包人、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初审;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于 5 日内完成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发包人收到款项后支付实际进度 80% 的进度款;(2)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并岀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且竣工验收资料备案等相关手续完成后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竣工结算审定工程价款的 97%,本工程预留竣工结算价款的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进行验收如无重大质量问题,则发包人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 2、若业主不能及时或不能全额拨付工程款时,甲方对乙方的拨款亦相应顺延或按相应比例递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在项目部拨款未到位前,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工程款债权视为未到期债权,并且乙方同意该未到期债权不计算利息。 | ||
3.支付方式: | 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 ||
4.违约责任 | 1、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和甲方及业主的要求完成本工程,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甲方仅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劳务的计价款,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收到甲方书面退场通知后三天内,无条件退场,否则按每天 20000 元向甲方支付迟延退场的违约金。 2、 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能满足质量要求,由此造成的返工、修复、罚款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 若乙方在保修期内缺陷修复不及时,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质保金中扣除。 4、 若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除退还收取的管理费外,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 ||
5.其它 | |||
说明:投标单位需符合并同意上述招标要求方可投标;投标单位中标后即符合并同意上述招标要求; |